公司法股东义务
发布时间:2019-08-31 03:28:15
股东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股东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缴纳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2、出资增补义务
即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在公司成立、发现估价过高,则应置新定价,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承担补交其差额的责任。
3、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
《公司法》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依法转让出资
《公司法》对这个问题专门作了规定,置点说明了转让出资的程序,明确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巳缴纳的出资,转让的对象既可以是其他股东,也可以是公司股东以外的人。
在同等条件下,经过全体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公司法》第三十六规定了股东转让出资时的行为规范。股东在转让出资时,公司应当依法置备股东名册。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载入股东名册。如果股东不按规定履行转让程序,公司可以不予承认。
【延伸阅读】
合作协议书样本
公司经营范围
个人授权委托书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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