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应在多长时间作出是否受理公司强制清算申请的裁定

发布时间:2021-01-03 10:00:15


  人民法院应当在听证会召开之日或者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受理强制清算申请裁定
  被申请人就申请人对其是否享有债权或者股权,或者对被申请人是否发生解散事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应不予受理申请人可就有关争议单独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予以确认后,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申请。但对上述异议事项已有生效法律文书予以确认,以及发生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解散事由有明确、充分证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