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公 司 注 销 登 记
发布时间:2019-08-07 16:15:15
一、受理处:
管理局企业注册个体私营经济科联系电话
受理职责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进行审查,并对公司违反公司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受理依据
公司法》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工商部门所发表格,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司印章);[表式]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司印章);[书式]
3、公司指定或委托办理分公司注销登记的指定或委托文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司印章,附被指定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书式]
4、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由股东或董事签字、盖章);[书式]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证件]
6、分公司清理债权债务完结证明(由公司出具、盖公司印章);
7、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印章;[证件]
8、税务部门出具的分公司“完税证明”;[书式]
9、开户银行出具的分公司“销户证明”。[书式]
注:以上复印件均应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司印章。
五、登记程序
关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
关受理人收集、整理登记所需材料,并提出受理意见;
⒉岬羌枪芾泶Γ科)审查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依法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依法核准;
六、登记承诺时限:
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定时限为30天,在您有关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我们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为您完成全部登记程序。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注销登记不收取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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