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公 司 注 销 登 记

发布时间:2019-08-07 16:15:15


  一、受理处:

  管理局企业注册个体私营经济科联系电话

  受理职责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进行审查,并对公司违反公司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受理依据

公司法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工商部门所发表格,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司印章);[表式]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司印章);[书式]

  3、公司指定或委托办理分公司注销登记的指定或委托文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司印章,附被指定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书式]

  4、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由股东或董事签字、盖章);[书式]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证件]

  6、分公司清理债权债务完结证明(由公司出具、盖公司印章);

  7、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印章;[证件]

  8、税务部门出具的分公司“完税证明”;[书式]

  9、开户银行出具的分公司“销户证明”。[书式]

  注:以上复印件均应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司印章。

  五、登记程序

  关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

  关受理人收集、整理登记所需材料,并提出受理意见;

  ⒉岬羌枪芾泶Γ科)审查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依法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依法核准;

  六、登记承诺时限:

  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定时限为30天,在您有关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我们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为您完成全部登记程序。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注销登记不收取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