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和内部分工

发布时间:2019-08-03 04:15:15


的工作,包括:
  1、破产企业债权的审查;
  2、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查;
  3、破产企业财产的产权界定;
  4、对破产企业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及投资形成的法人实体进行权益比例和股权比例的界定,并负责起草权益转让和股权转让协议书
  5、代理破产企业进行起诉和应诉活动;
  6、负责财产所有人行使取回权的审核工作;
  7、负责审核破产企业所签定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8、负责抵销权、别除权内容的审核;
  (三)清算组内部会计师的工作,包括:
   1、负责破产企业债权数额的核定,并编制破产企业债权清册
   2、负责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数额的核定、对外债权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并编制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册
   3、负责破产企业注册资本缴交情况的审计,并做出肯定性结论
   4、负责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的数额、过程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5、负责了解破产企业全部资金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分析破产原因,向债权人通报
   6、负责盘点破产企业的财产,编制破产财产清册
   7、负责了解破产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数额、社会保险情况
   8、负责查清纳税情况。
  (四)清算组内部评估师的工作,评估师在个别情况下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一般负责根据清算组提供的关于财产的资料,对该财产进行评估,作为清算组处理破产财产的底价。
  (五)清算组内部拍卖行的工作,拍卖行在个别情况下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一般负责根据清算组的委托和所提供的关于破产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公开拍卖破产财产,并协助竞得者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