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背不起房贷就申请破产
发布时间:2019-11-29 06:17:15
很多人还不起房贷,就去申请破产。如何看待背不起房贷就申请破产?我建议,对只有一套自住房的“房贷破产者”给予破产保护。如还贷已达90%的,地方政府可延长和推迟其还贷时间和期限。我国没有个人破产法,而长久来看我国应当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破产制度已经成为很多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民事制度。
“房奴”中很多人的房贷月供超过月总收入50%,随着房贷利率处于上升通道,加上因经济与行业的周期性波动,这些人有的失业,或遇家庭突发事件使其无力继续还月供,银行如收回其住房,使社会产生重大不安定因素。我建议,对只有一套自住房的“房贷破产者”给予破产保护。如还贷已达90%的,地方政府可延长和推迟其还贷时间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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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缺少个人破产制度
“房奴”有别于投机者,他们主要是被地方政府和某些媒介误导和诱惑所致。同时也因房地产市场缺乏小户型,使大量年轻购房者撞进“房奴”和“负翁”队伍。
@唐红新(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我国没有个人破产法,而长久来看我国应当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破产制度已经成为很多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民事制度。
@LMQING:叶青代表这个建议整体不错,但“保护房贷破产者”的对策单纯由政府买单未免便宜了原来的既得利益者———开发商了?理该由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共同来承担这个社会责任! 新浪微博
@吴建平(北京律协企业破产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这是不符合法制社会精神的。因为“按揭”是个舶来品,并不本土,是全市场化概念的运作。开放上、个人间市场本质,是属于法制经济,而不是政府干涉的,除非在重大的经济危机时,允许政府介入。
@吴建平:政府干涉,于道理、法理上是不成立的,必然会拿出全部纳税人的税款为少数的、极个别人提供帮助,有失公平。
@于凌罡(合作建房发起人):总之就是一个字“雷”。都还款90%了,还申请什么破产保护啊?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因此不存在说唯一一套自住房还可能被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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