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案的探索之路

发布时间:2019-08-23 10:14:15


编 者 按 :“盘活存量,化解债务,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竞争经济,企业优胜劣汰是一种自然现象。是生存还是毁灭?面对濒临破产的企业,具有前瞻意识的湖北省京山县委县政府果断抉择:对该“死”的企业,坚决让它死掉。那么,如何才能一步到位对倒闭企业实施“安乐死”呢?。

  在服务经济中探究法律盲点

  “事非经过不知难!,讲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1993年6月在审理永隆酒厂破产案时,杨玉龙时任该院经济审判庭庭长,亲身参与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始建于1966年的永隆酒厂属小型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84万元资产,截止1992年底累计负债却达334万元,负债率为181.5%,职工多年领不到工资,讨债者络绎不绝。显然,让企业继续生存,只能变成更大的包袱。可当职工们听到他们亲手创建的企业要宣告破产时,思想上实在无法理解和接受!为了抵制破产,他们有的堵门,不让破产清算组人员进入厂内;有的占据酒槽或原料车间,导致企业财产清理受阻;有的涌向镇政府,要求讨一个满意的说法……

  面对这一新类型案件处理上的复杂局面,参加审理企业破产案的审判人员,从改革的高度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对待面临的问题,充分运用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深入细致地做破产企业职工的思想疏导工作,争取他们对企业破产的理解与支持;同时,经常组织案件研讨会,借鉴深圳、厦门、青岛等地的破产经验,探寻解决问题的有效途经。1993年11月,经过大家近半年的辛勤工作,这第一起破产案件不仅顺利审结,。在审理中,法官们遇到了很多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而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颁布于1986年,当时是在计划经济背景下制定的,仅适用于国有企业,而且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1991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才对非国有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作了相关规定。破产,涉及到企业的评估、涉及到企业的审计,涉及到利益的分配,涉及到资产的处置变现,这每一项都要做到公开、公正,谈何容易?

  为了尽可能地清收回每一家破产企业的债权,,在民事审判第二庭成立债权清收小组的基础上,增派法警协助执行。。这些年来,,走南闯北,足迹西至乌鲁木齐、东至上海、南至广州,北至哈尔滨,硬是一分钱一分钱地把应收资金收拢到帐。12年来,。这些破产企业,最多的欠款户达400多个,最少的也不下20来个。全县有71家破产企业都要跑,这样算来,法官们付出的辛劳实在难以用语言表达。

  在法与情的交织中寻找平衡点

  在高度组织化的社会里,法律是一种裁决,拥有至高无上的裁判权。但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它不能解决企业体制改革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最难处理的问题是两大矛盾,即:债权人优先受偿与企业职工安置之间的矛盾、破产企业资产处置变现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而矛盾的焦点常常为金融还贷与职工安置。金融部门通常都是破产企业的最大债权人,国家的钱来之不易,需要保护、理应偿还;职工的安置又具体关系到许多家庭的生计问题,而破产企业一律都是资不抵债,职工的安置费从何而来?这实在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在法与情的取舍中,法官们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令人敬佩的是,,执着感动了金融部门,巧妙地化解了这道难题。
为了帮助京山大修厂职工争取安置费,他们十多次往返武汉,做债权人的工作,圆满解决了破产后职工的安置问题。法官们在得知京山恒达实业有限公司有择址建厂、扩大规模的意向后,积极协同政府做工作,最终促成恒达公司购买了濒临破产的京山罐头厂。这一段姻缘使京山罐头厂拖欠职工长达十余年的工资、劳动保险金、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在新企业负责人手中全部得以兑现。此后,恒达公司对原罐头厂进行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在该厂区原址上兴建了面积约2万平方米的厂房、办公楼,并新建恒达纸箱厂。原罐头厂的下岗职工也得以重新就业。

,通过多种有效措施,12年来累计补发拖欠职工工资1300多万元,补交职工养老保险金2500多万元,审结的涉及8929名职工的58件破产案件中,有4780人重新就业;1993年至今共审理破产案71件,占荆门市此类案件的70%强,其中有37家破产企业通过拍卖、资产重组等方式获得生机。2003年,荆门市破产案件审理研讨会在京山召开,。

  让破产企业在阵痛中浴火新生

  京山塑胶有限公司破产前年年贷,年年亏;年年亏,年年贷,陷入恶性循环;每年交税,国税地税合起来不过16万元;职工月薪300元,还不能按月发放。2001年申请破产之时,企业每年亏损100万元,企业资不抵债达1000万元。企业破产后,转制为私营企业,职工月薪达600多元,比过去翻了一倍。企业每年交利税80多万元。

  湖北省结晶硅厂破产前,产品无销路,且官司不断,总负债6525万元,累计亏损达4497万元。职工未办理任何保险,职工工资拖欠达两年之久。企业申请破产后变身为民营企业,现企业无官司缠身,轻装上阵,产品供不应求。职工们不仅工资能按月发放,还按国家的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 京山县第一棉纺厂是全额贷款办的厂,设计能力是3万锭,开工后实际只能生产2.6万锭。破产前处于半停产状态,厂里大部分职工自行离去。2002年6月,破产后的一棉纺厂被广东伟嘉公司买下,新成立京山县伟嘉纺织企业有限公司,公司自筹资金5000万元,新上了2万锭精支纱生产线,从而让一个濒临倒闭的国有小企业一跃成为总资产2亿元的现代化民营棉纺企业,年创利税500万元。现京山伟嘉已跻身于全省全市同行业之首,并列入全省中小民营企业百强之列。



  通过破产,全县化解债务和不良资产8.4亿元;通过破产,在职工濒临失业的紧要关头,新的企业使他们有了固定的收入,并且收入随企业的发展在不断上涨(目前这类企业安置职工已达8000余人);通过破产,强化了对外招商,企业经过购买破产企业者的调整,产值、产量均发生了质的变化;通过破产,也增加了财政收入。从1993年以来,这类破产后获得新生的企业至少为京山财政增收4亿元。

  “盘活存量,化解债务,促进发展,保障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