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普通清算程序之注销登记企业破产清算顺序
发布时间:2019-08-30 09:36:15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办法》规定,自清算报告提交企业审批机关之日起10日内,清算委员会须向税务机关、海关分别办理注销登记。清算委员会应当自办结前款手续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报告并附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注销登记证明,报送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缴销营业执照,并负责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一种当地省或者市级报纸上公告企业终止。
注意,在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通知。因未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注销涉及的部门较多且有先后顺序的问题,故在办理之前须把各种注销手续弄清楚。一般来说,办理注销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批准证书注销
税务登记注销
海关登记注销和银行账户注销
工商登记注销
代码证注销
统计证注销
外汇账户使用证注销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最新资讯
-
08-16 1
-
11-12 2
-
08-19 1
-
08-16 0
-
01-05 2
-
08-1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