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可能存在的并购形式

发布时间:2020-07-18 04:06:15


  我国商业银行可能存在的并购形式

  根据国外银行并购的多种形式,我国银行业可能存在的并购形式有:

  1. 同一银行内部的机构合并:通过银行的内部并购来调整现有的经营布局与人员规模,进行内部经营机构、管理机构的撤并,发展网络银行。推动银行内部组织体系的再造,走集约发展的道路,是银行提高效率的必然选择。

  通过对那些已经或者即将出现支付风险、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进行并购,来寻求银行退出市场的方式,从而为建立一个良性的金融体系打下基础。目前的金融体系由于退出机制不完善,经营再不善、效益再不好的机构也难以被淘汰出局,而过高的准入条件又使那些可能胜任的机构难以进来。这种好的进不来、坏的出不去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其结果必然是严重损害金融体系的健康性,并最终危害到整个国民经济。

  2.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并购:从金融发展未来趋势看,逐步放松分业经营管制,打破银行、保险、证券投资分业经营的限制,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将是必然:在条件成熟时,商业银行并购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向保险和证券投资领域渗透,

  培育全能化的超级金融集团,实现服务多样化、资产多元化、利润最大化。

  3.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的并购:通过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的并购,可以变分力为合力,提高它们与国有银行的竞争能力。虽然股份制银行的经营情况好于国有银行,但毕竟规模对比悬殊,从目前的情况看,无论是哪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单打独斗”,都无与匹敌,无法撼动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这也是国有银行无所顾虑的主要原因。只有通过并购,在壮大股份制商业银行自身实力的同时,增大国有银行的外部竞争压力,才能对国有银行改进经营、提升效率发挥促进作用。

  4.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并购:通过并购,将业务开展不好的分支机构予以撤消,使金融供给总量在区域层次上与当地的经济发展需求总量相适应,解决银行组织制度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的矛盾,提高银行的效率和竞争能力,增强其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5.国有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间的并购:国有银行现行的组织制度是计划体制的产物,在网点分布、市场份额、资产规模和信誉等方面占有绝对优势,但组织成本高昂,而且容易受政府行为干预。而股份银行有灵活经营策略、以追求最大利益为主要目标、不容易为政府行为干扰,两者的并购相互受益,既可以完善经营方式,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实现金融体制的变革。

  6.国内外银行相互并购:随着金融自由化、金融全球化,本来就是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之结果的银行并购,对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国际金融和国内金融完全混为一体,加入WTO后,随着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必将引起国外银行业对国内银行业的并购,以及国内银行也并购国外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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