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0-06-30 19:14:15


          粤府函〔2010〕50号


  

  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

  为积极应对资源和环境的双重挑战,推动电动汽车的应用和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5号)以及《广东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粤府〔2009〕77号)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本计划所称电动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一、发展意义

  我省机动车汽、柴油消耗量大,全省汽车保有量急剧上升,所带来的能源消耗与尾气污染日益增加。面对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的双重压力,发展节能环保的新能源汽车刻不容缓。电动汽车是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发展方向,现正迈入大规模产业化阶段,并成为国内外汽车产业发展的热点,国家政策导向明显,发展速度日益加快。将电动汽车产业列为我省当前重点培育发展的新兴战略产业,抢占世界汽车产业发展制高点,对于促进广东汽车产业优化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发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全球汽车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充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以自主创新为核心,以产业化和示范应用为重点,以应用环境建设为突破口,坚持市场为主和政府推动相结合、政策优惠和宣传引导相结合、产业发展和产品应用相结合,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广东建设成为产业规模、品牌影响和技术水平均达到国际前列的世界电动汽车产业基地。其中:

  ——到2015年,初步建立适应电动汽车发展要求的配套设施网络、产业支撑体系和政策环境,形成电动汽车地方性标准规范;实现电动汽车在城市公交系统的规模应用,电动轿车开始走入家庭;初步建立以骨干企业为核心的电动汽车产业链,形成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综合生产能力,部分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争取全省电动汽车销售量占新车销售总量的3%-5%,产量占汽车总产量的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