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碰撞后为50元钱司机再起纷争 终酿命案1死1伤

发布时间:2019-08-27 10:18:15


因倒车发生碰撞,本已达成赔偿协议,却因差50元钱再起纷争,最终酿成命案,造成一死一轻伤。6月5日上午,来自湖北,28岁的张云风因犯故意伤害罪。与张云风发生纠纷的司机陈某和另一名被害人陈某某的妻子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出庭参加诉讼。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1月5日19时许,被告人张云风驾驶松花江牌机动车在宣武区牛街与陈某驾驶的金杯牌机动车发生碰撞,因赔偿问题与陈某、陈某某(男,殁年38岁)发生口角并互殴,殴斗过程中,张云风持刀猛刺陈某某、陈某数刀,经法医鉴定陈某某被刺伤左大腿造成股动脉横断,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陈某身体所受伤为轻伤。

检察机关认为,张云风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死亡,一人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11月5日,张云风开车到工地送材料,卸完货准备离开倒车时与陈某驾驶的金杯面包车相撞,警察赶到后对这起不严重的交通事故进行了现场处理,因张、陈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张云风赔偿陈某100元损失费。警察离开后,因前来送保险单的陈某的叔叔陈某某提出要修理保险杠而引发争执。随即,张云风与陈某等人动起手来。据现场的证人证实,在打斗过程中,张云风跑到车上拿来了一把刀子,与上来夺刀的陈某某、陈某撕打在一起,没想到竟然出了人命。

法庭上,张云风对自己行为的辩解是,当时他身上只带了50元钱,因为钱不够才发生的争执,张云风一再说是陈氏叔侄动手打了他以后,他到车上躲避,被围堵的情况下才拿的刀。据了解,被扎死的陈某某家里有两个年幼的孩子正在上学,陈某某的妻子和孩子向张云风提出了高达88万元的民事赔偿,陈某则提出了5万余元的民事赔偿。为了一点小摩擦而毁了两个家,只是前来帮忙就丢一性命的陈某某的妻子因是证人而在庭审时坐在了法庭外等候,她不停地擦着泪水,丈夫的离去给他们的家带来了的不幸也许会给人们更多的启示。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一中院将择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