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买车过程中常出现的纠纷律师支招

发布时间:2021-04-25 08:35:15


不详 > 围绕买车过程中常出现的纠纷律师支招:
> 招数1:试驾也要签合同
>  现在不少销售商都提供免费试驾服务,在试驾前要签订一个试驾合同对于合同中的单方免责条款要特别注意,如果合同中有规定试驾人在试驾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责任自负,出现交通事故乘车人责任自负等条款,这样的试驾合同最好不要签。  您怎么看待,您也认同么?(是否也应考虑一下销售公司它也有自己的利益,单一强调试驾人一方的利益,是否显失公平?)
> 招数2:指定保险可不签
> 选择分期付款购车时在贷款期间银行往往会指定购车人上某些保险公司的险种,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往往建议购车人不要选择与这家银行合作,这种指定保险公司指定险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 尽管是这样提示但如果不签的话恐怕一个银行也找不到吧?
>  招数3:诉讼案要切中要点。      
>  如果诉讼不可避免的话,在诉前要确立一个正确的心里底线确定适当的索赔数额,比如设定诉讼请求达到80%即可得底线不要让诉讼成为诉累,结合举证难度权衡侵权,合同纠纷,质量纠纷,三个案由中最有把握的一个,在此基础上仔细斟酌是退是换还是修,在诉讼过程中同样要注意取得证据,要切中要点,善于抓住对方失误或承诺,使诉讼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  多写是为了让步,是么?
>  招数4:所有文件都得细读。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使用不当造成出现质量问题而产生纠纷,在用车之前要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买车上保险是不可避免的。保险合同的条款很多,在投保时,一定要读懂合同条款,对不明白、不确认的条款或产生疑问的条款,一定要向保险业务员咨询清楚,保险业务员有义务对保险条款进行详细解释。
>  招数5:一条龙服务有潜在危险。经销商提供的一条龙服务并不是免费的午餐,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双方的权责要明确约定,经销商的一条龙服务一般都包括代上保险、代上车牌等。这是,要把从拿到车到办妥一切手续这段时间内可能出现的问题都考虑到。比如,车辆在未办理牌照的情况下丢失、出交通事故等情况,相关的保险和赔付都要约定清楚。
> 招数6:固化证据别忽略。在汽车消费纠纷中,消费者面临举证难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般情况下,车出现了问题,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去维修站检测、维修,但是维修的过程也恰恰是证据灭失的过程。因此,要有证据意识,这个意识不仅指要注意搜集证据,还要尽最大的可能保留证据、固化证据。在此有一点需要提示的是,历次车辆维修的单据都要完整地保留,包括各种清单以及保养记录。日后一旦出现问题,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问题:试车出事是该买还是该赔?
> 试车过程中把保险杠撞坏了,试车人表示需要多少钱可以赔偿,但销售商却说只能买下整辆车不能赔并强迫交订金,这种做法对么?
答:几乎每一位买车人在购车时,都要对所选的车进行试驾,以测试车辆各项性能指标。在试驾中发生事故如何处理,往往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因为事先没有书面约定,即使口头上也没有约定出现事故如何解决。
所以,购车人在试驾时,要与销售商签订书面的合同,针对不同的损失情况,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尤其是对试驾时出现事故造成损失如何赔偿,车辆如何处理做出约定。作为销售商应当主动提醒买车人签订合同。
假如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出现事故,双方应当跟据公平原则协商处理。如果车辆造成严重损坏。不仅有修理费用,由于是事故车,在销售过程中价格肯定会受影响。假如发生的是轻微挂擦碰撞,销售商以此为由要试车人买下,也不尽合理。象您所讲上述情况这种损失完全可以通过更换保险杠的方式解决。这样不会对整车的销售价格造成影响。如果保险杠与车体一身,也可以考虑修理并赔偿的方式解决。在试驾中因为将保险杠碰坏,销售商就强迫试驾人将车辆买下,既不公平,也不合理。
在试驾中造成车辆损坏是不可避免的。作为销售商也可以派技术人员驾车,由购车人在一旁观察车辆情况。因为测试车辆的速度、温度、充电表、油表、车灯、冷气、刹车有无噪音等等。可以通过观察了解。而转向、排档是否平滑、顺畅、灵敏可以亲自驾驶。这样可以减少事故
  
> 问题:学员学车过程中把人撞死,为此教练判了刑(学员无责任)怎么解析?

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过程中,与培训单位建立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培训单位的义务就是,正确地指导学员安全操作及驾驶,对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预防、纠正。学员在学习驾驶中即使有过错,也不应承担责任。当然,不包括学员的故意行为。培训单位对事故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 问题:代客泊车出事故赔偿风险应该谁来担?

答:随着有车族的不断增加,某些大的宾馆酒店等服务场所为了招徕客户,专门准备了待客泊车人员,这项服务的确省去了顾客寻找车位的麻烦。体现了商家的良苦用心。车门一开,钥匙一丢,一切由他人代劳。作为顾客,感觉也肯定很爽。但任何事都有利弊,泊车中发生车辆损坏甚至丢失该由谁负责哪?服务场所为顾客代为泊车是为顾客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虽然不另外收费,但这项服务与顾客到服务场所所接受的其它服务是密不可分的。代为泊车与其它服务应当是一个完整的服务整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作为服务的一方应当负有保障被服务的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否则,就构成违约。应当承担损坏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