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女友多次骗钱45万 "假征婚者"获刑12年

发布时间:2021-03-09 13:28:15


日前,。“假征婚者”李春平因诈骗罪12年;。

2004年底,被告人李春平从报纸的征婚广告中认识了被害人朱女士,见其描述有车、有房,则假意与被害人朱女士谈恋爱,并获得了朱女士的信任。2005年初,被告人李春平因赌博输了钱,便谎称自己在顺义开修理厂,以购买汽车配件缺少资金为由骗取朱女士3000元后继续赌博。直至2006年初被告人李春平继续以家人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花钱住院等理由,伙同自己的女友系本案被告人何艳清多次对朱女士实施诈骗,骗取人民币共计45万余元。其诈骗的钱均用于赌博。其中,被告人何艳清冒充李春平的家人,以住院治疗为由帮助李春平诈骗朱女士3次,诈骗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

另查,2003年1月至10月,被告人李春平以拖欠房租、借钱吃住、坐车等理由,骗取被害人徐某共计人民币1.1万元。

,被告人李春平、何艳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或单独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产,其中被告人李春平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何艳清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春平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其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被告人何艳清亦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最后,,2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罚金人民币6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李春平、何艳清未明确表示是否提起上诉。

法官提醒:

在此,对那些征婚的人们,尽量通过正当渠道进行征婚,在与对方交往的过程中要对其有充分了解不得轻信。凡涉及金钱问题,一定要深思熟虑,不要轻信短信或电话,以免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