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档案如何查封、解封
发布时间:2020-05-13 00:29:15
一、携带资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要求查封、解封机动车档案的,应当提交查封、解封公函和经办人的工作证明。机动车档案被查封期间,暂停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业务。
办理地点:市车管所档案大厅窗口
二、办理流程
步骤一查封、解封机动车档案的,持相关资料,到本所档案大厅受理窗口。档案被查封期间,暂停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业务,但办案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交通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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