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交通事故骗保费 汽修公司负责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9-08-10 12:33:15
[案例]某汽车维修公司利用客户留下的资料,私刻事故处理专用章和派出所调查证明专用章,虚构交通事故,共向保险公司骗得理赔款6.6万余元。保险诈骗罪,判处该公司罚金3万元;判处公司负责人王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
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王某在负责经营公司期间,利用客户留下的保险资料,,伪造机动车辆车损证明或事故证明的手法,虚构交通事故,冒用54名被保险人的名义,虚构65起交通事故,骗得理赔款66774.5元。
,该汽修公司及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鉴于王某全额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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