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12 05:50:15


  公司业务发展壮大后,想要有进一步的发展,这时候最好的方式莫过于设立分公司了。但是很多公司企业对设立分公司的流程还是糊里糊涂。那么,最近的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是什么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揭秘吧。

  一、设立分公司的程序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核名后,。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以上相关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6、。

  7、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8、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

  9、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0、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

  11、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二、分公司登记时所需资料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法律、,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分公司设立时需要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提交总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希望以上只是能帮助到大家,早日设立分公司。更多疑惑可以在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