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16 15:44:15
股份有限公司,相对于个人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其主要的特征就是根据股份的不同来决定公司的占比。在现代社会下很多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通过募集来进行设立的。下面由的小编为大家带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的详细内容吧。
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发起人的规定
(1)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注册资本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上市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3000万元。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3、创立大会的举行
(1)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
(2)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达到的要求和办理的事项:
1、发起人先行认购股份募集设立方式是要求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然后才能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因此在公开募集前,发起人应先行认购。
2、公开募集申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需要报送的文件主要有:
(1)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2)公司章程
(3)经营估算书
(4)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5)招股说明书
(6)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7)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除上述文件外,。
3、公开募集股份的核准由于公司的股份是采取股票的形式,因而公开募集股份就是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核准;,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开募集核准后的发行公开募集股份的申请经核准后,发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股份公开募集前,公告公开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对已经作出的公开募集的核准,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募集股份的,停止募集;已经募集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二、募集设立的特点
1、募集设立是通过社会募集部分股份而进行的设立时首先由发起人认购股份余者向社会募集。
2、发起人认购与社会公众认购有时间前后的顺序。
3、募集的程序比较复杂具体步骤不限于认足股份缴纳股款和选任公司机构故称复杂设立。
三、募集设立的相关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我国的规定比例是35%。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证券法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低于200人的,属于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设立,不包括发起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综合以上条款,可见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设立公司的,肯定是募集式设立。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发起人责任的相关知识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的发行股票筹集资本,因此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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