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钱给丈夫读书3年婚礼15天后离婚 相关补偿?
发布时间:2020-05-30 18:38:15
27日,一女士给本报来信咨询:我和他认识10年后,于2006年4月领了结婚证,由于家里没钱,婚礼就先搁置了。在结婚前,他考上了硕士研究生。结婚后不久,他就去读书了。在他读书期间,所有读研的费用都是我出的。可让我想不到的是,他竟在外面交女朋友。在被我发现后,他们继续交往了大半年才断关系。今年6月15日,我和他办了婚礼,可才过15天他就提出离婚。经过考虑,我和他协议离婚。前不久,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在此之前,我有过3次流产、1次引产的经历,由于担心以后无法再怀孕,我想要这个孩子,请问孩子出生后可以上户口吗?我现在能否要求他支付小孩以后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并给我相关补偿?
律师认为,双方离婚时,这位女士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但现在双方已协议离婚,这位女士无法再要求对方精神损害赔偿。
孩子出生后,凭出生证明即可上户口。对方有支付扶养费的义务,扶养费包括了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支付标准一般为对方月工资的20%~30%。此外,由于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这位女士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向对方追索读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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