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9-08-10 08:10:15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结婚登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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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
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申请的情形
男女双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婚姻登记机关,不办理离婚登记: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双方均要求离婚,但是子女、财产等问题没有协商一致;
双方都同意离婚, 但一方拒绝到婚姻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齐全的;
一方是精神病人的;
双方没有结婚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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