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险理赔特别提示
发布时间:2019-08-05 15:38:15
交通事故车险理赔特别提示
(1)保险事故发生后,最迟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交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2)有的车主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出险率,来年得到的保险折扣就小了。建议车主如果损失不大时可以" 私了"。
(3)被别人撞了,如果找不到第三方,一定要保护好现场,通知保险公司。
(4)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
(5)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
(6)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提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7)被保险人自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领取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延伸阅读】
第三者责任险
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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