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发布时间:2019-08-26 19:38:15
核心内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要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是当事人履行权利和义务的凭证。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的相关知识。
【阅读导航】
一、概念及作用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
三、注意事项
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的诉讼时效
五、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范文
【正文阅读】
一、概念及作用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后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它反映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各方作出承诺、履行权利和义务的凭证。
,当事人私自达成协议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第三十二条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三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时,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在规定的调解期限内,只调解两次。当事人或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中途退离的,计为调解一次。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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