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酒后驾车
发布时间:2019-08-08 16:04:15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俗语说“无酒不成席”,常见的有“寿酒”;“满月酒”;“喜酒”等等,朋友相聚,来上二两白酒,既烘托了气氛,又加深了友情。高兴起来“把酒言欢”“不醉不归”;伤心痛苦时要“借酒浇愁”。还有顺口溜“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似乎喝得爽快才能表示诚意。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车似乎就顺理成章了,然后是引发交通事故,后果往往就是车毁人亡。
经查阅相关资料得知,无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酒后驾车已成为目前交通事故的主要肇事原因之一。另据统计,2007年全国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酒后驾车达30多万人次,驾驶员死亡档案中也有30%与酒后驾车有关。这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字,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也凸显了酒后驾车的危害程度。
目前正在全国进行的“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将酒后驾车列入其中严加整治,不但是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们安全出行的需要,更是出于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保障公民的生命权不被无故剥夺重大举措。根据公安厅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桂林市交警支队于2009年2月11日起至3月30日开展为期50天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向统一行动。在声势浩大的集中统一行动中,支队共出动警力28000人次,警车8200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600余人次,暂扣违法车辆2200余辆,因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40人。统一行动效果显著,社会反响很大,人民群众叫好。
集中整治行动在短时期内固然能达到相当好的效果,但整治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却是件任重道远且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如何判定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酒后驾车有何危害,为何如此难禁,我们又有何良策以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酒精测试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有关专家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第二,我们来了解一下酒后驾车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视角角度为180度,酒后的视角度将会缩减,喝越多,就越无法看清旁边的景物,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疲劳和行为失控。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同时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导致受伤程度更为严重。由于酒精对人中枢神经系统的毒性作用,酒后驾驶的人伤前已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遇意外创伤事件,往往缺乏自我防御保护能力,或应急处置不当,与普通创伤性脑损伤相比,往往伤势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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