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交通事故分析及防范提示

发布时间:2019-08-26 16:11:15


进入12月以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起,造成67人死亡、43人受伤。分析这4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形态都为大货车与大客车相碰撞,均是由大货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所致。

  1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驾驶人曹东生驾驶蒙B21344号大货车,行至北京市八达岭高速公路进京方向49公里处,与前方行驶的京G27043号大客车追尾相撞,致使两车翻入路侧20米深的沟内,起火燃烧,造成24人死亡、9人受伤。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大货车制动失效。另外,该车长期严重超载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良,且存在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办理过户手续、车辆与登记信息不符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

  12月6 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个体运输驾驶人刘文友驾驶蒙G21450号重型厢式货车,行至通辽市扎鲁特旗境内304国道689公里加460米处,车辆驶入逆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的蒙G16428号大客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14人死亡、24人受伤。大货车驾驶人刘文友驾驶车辆时疏忽大意,有接听电话、吸烟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大货车与大客车事发时均有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加重了事故后果。另外经调查,大货车驾驶人刘文友无营运货车从业资格证。

  12月12日,青海省海东地区大通县驾驶人梁忠财驾驶青A14902号大货车,行至化隆县境内平大公路42公里加950米处,与对向行驶的青A28262号中型客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12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大货车驾驶人梁忠财在驾驶车辆行经长下坡弯道路段时,违法占道行驶,且车速过快。另外,该肇事大货车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005年12月19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运输队驾驶人王振驾驶辽P41215号大货车,行至京石高速公路177KM+950M处河北省望都段时,追尾撞击前方同向行驶的冀HN0576号大货车,,与正常行驶的冀D45371大客车正面相撞,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经调查,肇事大货车驾驶人王振长时间疲劳驾驶,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另外,冀HN0576号大货车所载货物超长。

  从上述4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可以看出,货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肇事突出,特别是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货运车辆也存在着技术状况不良、未按期检验、车辆手续不齐全等问题,安全隐患较大。

  针对当前货运车辆肇事严重的势头,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举一反三,研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要在不放松客运安全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货运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人管理,遏制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是加强道路执勤执法,加大对货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货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在长下坡等危险路段起始段设立警示标志,必要时设执勤点,提醒驾驶人检查车况,确保安全后通行。三是严格对货运车辆的定期检验,在道路执法过程中加强对货车检验情况的检查。四是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大型货车要坚决予以强制报废。五是深入货运企业、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和运输安全常识的宣传活动。六是加强对货车设置反光标识国家标准的宣传工作。对总质量12吨以上的货车、3.5吨以上的挂车和车长大于 10米 的货车未按国家标准设置反光标识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大型货车上组织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