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释义: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质量监督、,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且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食品安全涉及面极为广泛,单单依靠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能完成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生命健康权利的重任,因此必须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做好食品安全评估工作,,。
、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方面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
首先,、质量监督、,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我们要特别注意理解为什么法律规定“应当提出建议”。关于“提出建议”,我们大家所熟知的立法表述通常类似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这里“应当提出建议”的规定有着特别的用意。、质量监督、,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这些部门发现某些食品安全问题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时候,就应当积极主动地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应当提供有关的信息和资料。要知道,这些建议可能关系到食品安全大局,,可能涉及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如果获知相关信息和资料而隐瞒不报,还要追究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因此,就不难理解本条“应当提出建议”的表述了,简单说来就是因为职责攸关、不容懈怠。
其次,。同样的,,但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并不是卫生行政部门私有的。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更好地发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科学管理作用。
法律最新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