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释义:第3条
第三条【税率】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条文注释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指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额之间的比例。以某项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该项费用减除标准后的余额,即为该项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需按不同应税项目分项计算。
我国税法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取分别计算的方法,分别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的计算方法。所谓超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按照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的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个等级计算税额的总和,就是征税对象的应纳税额。累进税率可以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体现公平。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计税依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统一的法定比例。比例税率计算简便,便于施行。
在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租赁经营所得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实行量级负担。对劳务报酬、稿酬等其他所得,采用比例税率,实行等比负担。
关联法规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第1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