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解读

  • 颁布单位:“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解读
  • 更新时间:2011-06-01
  • 关键词:解读 司法解释 保护 认定 事实 判决 驰名 商标 案件 不予

  第十三条 在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中,,仅作为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不写入判决主文;以调解方式审结的,在调解书中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不予认定。

  【解读】为强调“认定事实”原则,减少利用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机制追逐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机会,司法解释明确,,仅作为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不写入判决主文;以调解方式审结的,在调解书中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