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单项加盟合同
甲方:地址:电话:传真:
乙方:身份证:联系电话:加盟区域:
第一条 宗旨
甲乙双方就共同盈造“好印象”这个品牌,共同开拓个性影像市场,既“好印象”连锁加盟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为了维护和明确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设备、店面装修方案、售后支持及常年有偿提供配套耗材。
2、为乙方培训技术人员至少一名或提供技术光盘、软件、制作图库素材、营销方案等资料以供乙方开业前的学习,增强业务能力。
3、负责品牌宣传、增强品牌知名度、网站推广及协助乙方组织相关的营销活动,帮助乙方提高营业额。
4、严格控制单一区域内的加盟店数量,调解和监督各加盟店之间的利益冲突。
5、不断增加产品款式和提升技术水平。 6、努力降低所供产品成本,保持竞争优势。 7、为乙方提供货源,物流支持!
第三条 乙方义务与权利
1、自主选址及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种证照,在经济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
2、以甲方提供的装修方案为参考,经营场所应突出个性及品牌形象。
3、乙方在经营场所内必需使用“好印象”所有品牌标识。
4、乙方应协助保护“好印象”商标使用权,维护品牌形象,打击假冒。
5、乙方经营中所需的耗材、设备必需由甲方统一提供,乙方常年享受甲方耗材最低供应价。
6、乙方可以在当地发展连锁加盟分店,但使用其品牌必须由甲方受权。
7、乙方在所加盟的区域内享自主经营权,合同期内拥有“好印象”商标使用权。
第四条 设备、耗材保修服务
1、承诺:加盟后首次进的耗材可在一个月内以折扣90%无条件退货。 2、甲方对所提供的影像转印设备和水晶成像设备实行:整机免费保修三个月,损耗件免费保修半年的售后服务。(损耗件包括:水晶机灯泡、转印设备发热垫)
3、超过免费保修期后,甲方仍然长年提供维修服务,如需更换配件甲方仅收取配件成本费。
4、凡在乙方当地尚未设有售后服务部的,顾客需要保修时需 将设备发到甲方,甲方在收到需维修的设备后次日即安排修理,维修后当天发回给乙方。
5、乙方发来维修的运费由乙方自理。
6、如因路途遥远维修不便或仅是小故障处理的,甲方为乙方提供维修指导,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自行处理不了的再发到公司。如还不能解决,所用的维修费用可在查实下由甲方支付同等价格的耗材。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机的、属人为损坏的、及未按要求操作而造成机器损坏的,不属免费保修范围。
第五条 订货与发货
1、订货:乙方可通过qq、传真、电话、电子邮箱等订货方式告知甲方,并经双方确认后发货。
2、付款:乙方进货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办理货到付款,汇款购买需按公司公布的帐号汇款,不按指定帐户汇款出现发货迟延等问题甲方不负责。
3、发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货款或确定了订购单后48小时内发货,如因货品短缺等特殊原因无法即时发货时应向乙方说明,双方协商后实施。
4、运输: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发货到指定地点,乙方负责自行提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5、货损:乙方在收到货品后三日内无异议的,甲方视为乙方确认发货有效。货品运输途中如发生丢失、损毁,由乙方将丢失情况和损毁货物的照片(货物丢失要当地货运公司的证明)上报甲方,双方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第六条 其它
1、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增加补充条款。
2、本合同共计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3、对违反本合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做出赔偿补偿
4、本合同未尽事宜,再另行商订。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