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合作协议
社会团体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xxxx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就双方在“2005中国物流年度风云榜(物流推荐100活动)”合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发起并在中国主办“2005中国物流年度风云榜(物流推荐100活动)”,甲方作为该活动的合作单位与乙方一起,为共同推动与促进中国物流行业的发展和繁荣而发挥各自积极的作用。
第二条 双方合作义务与权益:
1、甲方作为业界权威部门和较具影响力的社会团体愿意承担推广“2005中国物流年度风云榜(物流推荐100活动)”的义务。在甲方的业务范围内,给予此次活动以鼎立支持。
2、甲方在自己所管辖的网络媒体、平面媒体免费对乙方活动进行宣传和新闻报道,新闻稿件和材料由乙方提供。
3、作为互换条件,乙方在“2005中国物流年度风云榜官方网站(www.cla.gov.cn)”和《中国国际物流》杂志免费为甲方登载相同期数、相同版块的宣传内容,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相关文件、网站和颁奖活动现场POP背景板出现甲方全称字样。
4、乙方邀请甲方主要领导一名出任组委会委员和颁奖贵宾,并将其简历在“2005中国物流年度风云榜官方网站(www.cla.gov.cn)”和活动会刊登载;同时赠送甲方出席颁奖活动嘉宾名额一个。
第三条 争端解决:
对协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积极态度协商解决。在此次合作顺利、圆满的基础上,双方将进一步达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四条 其他: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效力等同。
甲方:乙 方:xxxx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