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房产转让税费的计算标准
房屋在出卖或是在转让的过程中,因为是属于交易行为,因此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对于单位房屋进行转让的话,也是会涉及到一些税费的,因为从根本上来说,性质还是一样的,对房屋的所有权人都会发生变更,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单位房产转让税费的计算标准。
一、单位房产转让税费的计算标准
1、买方要支付的税费
(1)印花税 销售价的 0.5 ‰房地产交易所
(2)契税销售价的 1.5 %(普通住宅)房地产交易所
销售价的 3 %(非普通住宅)
(3)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 1 %(成本价购房)房地产交易所
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 7 %(优惠价购房)视各区规定
(4)其他政府各职能部门
(5)相关费用
评估费:某些地区要求评估后交税,费用不定评估公司
其他:视各房管局规定
2、卖方需要支付的税费
(1)印花税销售价的 0.5 ‰房地产交易所
(2)营业税五年内出售 销售价的 5.5 %房地产交易所
五年后(含五年)出售普通住宅不收
非普通住宅:销售差额的 5.5 %
(3)个人所得税五年内出售:销售价的1%或(销售价-合理费用)×20%房地产交易所
(4)土地增值税五年内出售的非普通住宅:销售价的1%房地产交易所
(5)其他视政府部门规定
(6)相关费用
其他:视各房管局规定
二、单位房产转让手续的办理
1、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此外,凡房地产转让或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手续和申请转移、变更登记,然后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不按上述法定程序办理的,其房地产转让或变更一律无效。
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做了明确规定,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管理规定了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一种是需办理出让手续,变划拨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另一种是不改变原有土地的划拨性质,对转让方征收土地收益金。
三、单位房屋转让协议
卖方(甲方): 联系方式:
买方(乙方): 联系方式:
卖方公证人(甲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买方公证人(乙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路号), 号楼,东单元六楼东户,主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水电暖及通信设施均齐全。 1、甲方自愿将房屋出售给乙方; 2、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屋; 3、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保证已向乙方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及其他基本状况,且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且对该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清楚明确。
第二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的成交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该价格包括附属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转让费用。
第三条:房屋付款及过户等相关相应费用的缴纳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当日,将房屋总价款 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部付清,甲方同时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包含储藏室)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完全占有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预; 2、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需无附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过户费用应由 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向相关部门交付; 3、凡法律、政策规定的有关该房屋的应由甲乙双方负担的一切税款和费用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4、截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各项未结费用应有甲方承担(各项费用包括:水、电、煤气、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5、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需在甲方的协助下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进行验收,完成上述各项后,双方签署交付单,确认完成交付; 6、待房产买卖手续办理完后,水表、电表、煤气表、天然气表、有线电视等相关设施的更名手续应由甲方协助办理。
第四条:甲乙双方需充分认识的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1、由于 公司职工房产手续尚在集中管理中,自房屋交付至正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尚需一定时间,合同双方对此已有清醒认识,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2、自房屋交付至办理正式的房产过户手续期间因法律、政策造成前述税款和费用的增减以及房价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合同双方已有清醒认识,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当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该房屋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至乙方,乙方对房屋现有状况(指建筑质量、室内装修、配套设施、小区环境等)做了充分了解,无任何异议,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4、由于本房产系 公司职工集中管理的房产,甲方承诺在乙方使用该房产时,公司规定的允许甲方享有的关于该房产的一切福利转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向乙方以任何理由要求支付。 公司和相关其他部门要求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各项费用包括:水、电、煤气、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转由乙方支付,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5、由于本房产系 公司职工集中管理的房产,甲方承诺在乙方使用该房产期间,若 公司要求或允许置换房屋,该房屋所享有的置换福利应由乙方享有,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置换,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6、本合同未进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纠纷。如该房有设定抵押或被查封等限制产权转移的情况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负责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前解决完毕;如甲方不能及时解决上述问题,由于甲方个人原因致使房产不能过户或者出现诉讼纠纷,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房款并赔偿损失( 公司统一管理房产手续问题乙方已明确知悉,不在此列); 2、在乙方要求且条件允许能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协助乙方办理,在双方确认可以开始办理过户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不能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房款并赔偿损失; 3、甲乙双方对双方约定的房屋转让款、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无异议,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视为该方违约,该方须向对方赔偿损失; 4、凡法律、政策规定的有关该房屋的应由甲乙双方负担的一切税款和费用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拒绝付款的则视为该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该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对本合同规定的第四条:甲乙双方需充分认识的相关条款无异议,若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视为该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该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在公证人的公正下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自买卖双方及双方公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及双方公证人各执一份。
第八条: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在双方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报房产管理部门。
卖方(甲方)签章:
卖方公证人(甲方公证人)签章: 年月日
买方(乙方)签章:
买方公证人(乙方公证人)签章: 年月日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单位房产转让税费的计算标准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不同的行为需要缴纳的税费是不一样的,对于房屋买卖就是这样的,房屋转让属于另一种性质的,那么在有关程序方面还是不一样的。这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