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收费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供货商):
  单位全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超市公司):
  单位全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商品在乙方销售,乙方向甲方收取有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费用项目
  1、新品进场费:
  甲方为在乙方销售商品包括为扩大市场份额要求乙方提供条件,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下列固定金额的费用:
  ⑴进场费                     元。
  ⑵新增商品进场费(含首个)          元/只。
  ⑶新增门店进场费                 元。
  2、特殊上架费:
  甲方为取得乙方旺销位置的优先权,甲方同意向乙方以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⑴堆台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⑵立柱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⑶促销区域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⑷其他旺销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3、促销广告费
  当甲方商品销售业绩较同比有双方认可的显著增长,并且该增长与乙方实施的商品、广告推介和促销活动直接关连,甲方同意向乙方以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⑴促销广告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⑵灯箱类广告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⑶其他形式推介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4、返佣(利)
  乙方实现或超额完成双方设定的销售目标,或虽然未实现销售目标,但取得双方认可的良好销售业绩,甲方同意向乙方以月度或年度(两者必居其一)实现的销售返佣(利):
  ⑴按销售业绩      以购货金额的   %返佣(利)。
  ⑵实现销售目标     以购货金额的   %返佣(利)。
  ⑶超额完成销售目标   以购货金额的   %返佣(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