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收费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供货商):
单位全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超市公司):
单位全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商品在乙方销售,乙方向甲方收取有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费用项目
1、新品进场费:
甲方为在乙方销售商品包括为扩大市场份额要求乙方提供条件,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下列固定金额的费用:
⑴进场费 元。
⑵新增商品进场费(含首个) 元/只。
⑶新增门店进场费 元。
2、特殊上架费:
甲方为取得乙方旺销位置的优先权,甲方同意向乙方以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⑴堆台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⑵立柱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⑶促销区域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⑷其他旺销位置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3、促销广告费
当甲方商品销售业绩较同比有双方认可的显著增长,并且该增长与乙方实施的商品、广告推介和促销活动直接关连,甲方同意向乙方以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⑴促销广告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⑵灯箱类广告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⑶其他形式推介费 购货金额的 %;(或 元)。
4、返佣(利)
乙方实现或超额完成双方设定的销售目标,或虽然未实现销售目标,但取得双方认可的良好销售业绩,甲方同意向乙方以月度或年度(两者必居其一)实现的销售返佣(利):
⑴按销售业绩 以购货金额的 %返佣(利)。
⑵实现销售目标 以购货金额的 %返佣(利)。
⑶超额完成销售目标 以购货金额的 %返佣(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