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 车 饰 品 经 销 协 议
汽 车 饰 品 经 销 协 议
甲方:德瑞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中国汽车精品网)
地址:厦门市嘉禾路94号3单元306室
电话:0592-8877475传真:0592-5392861
邮编:361004 帐号: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帐号:
甲方推出的汽车饰品经销制,在保证中国汽车精品网、代理商及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在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共同开拓市场促进双方合作。签订代理协议如下:
一、资格认定
1.1乙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2 乙方须为具有独立财务核算资格的企业或经销处。
1.3 乙方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甲方提供产品,以保证其合作之合法性。
1.4 乙方须具有一定市场推广经验(具有专职业务人员)。
二、乙方需提供之相关资料
2.1 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萤
2.2 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3 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授权销售代理。
3.1 甲方授权乙方网站上所展示的系列产品为经销商,销售范围以国家行政区域界定为准。
3.2 乙方有权设下级分销机构销售甲方上述产品,其销售范围和下级分销机构销售范围只能在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区域内进行。乙方对其下级分销机构的销售政策与甲方的同级分销政策发生矛盾时,原则上以甲方的政策为准。
3.3 乙方承诺当年向甲方采购金额在人民币 万元以上,首批进货量需 万元以上的货物。
四、价格、供货方式及市场管理。
4.1 产品的供货价格见附件。
4.2 乙方应遵守甲方之产品的市场批发及零售价格,以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如采取促销活动,必须先通知甲方同意后执行。
4.3甲方按照每月为单位考核乙方的特约销售商资格,若乙方每月不能完成 万元则甲方有权在下一个月取消乙方的特约销售资格。
五、市场宣传及推广。
5.1 乙方应积极有力地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发完善市场网络及负责相应的管理服务工作。
5.2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的宣传促销活动。
5.3 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有关的技术支持、信息资料,以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
5.4 甲方将为乙方免费限量提供宣传彩页,赠品等宣传资料,具体方案以甲方的安排为准。如乙方需求量太大,甲方将按成本价向乙方提供以上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的发放拥有解释权。
5.5 乙方自行印制的宣传资料上,应注明“产品由中国汽车精品网提供“字样。
5.6 乙方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和执行由甲方所规定的售后服务措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损害消费者利益,造成品牌形象的伤害!否则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六、售后服务。
6.1退货:产品因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
6.2滞销产品:每月25-30是为换货期,按本月进货额的30%换货,换货产品不计入销售量内。
6.3质量问题:产品由于人为损坏所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两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问题,并与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4乙方由于经营不当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无法经营,甲方可按进货额折扣购回。
七、产品品质
7.1甲方对本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责任,不含任何欺诈行为。若因甲方产品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7.2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仿冒其它品牌相关产品,如有以上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3乙方不得销售甲方提供品牌的仿冒的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经销资格。
八、保密条款。
8.1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2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与产品相关的市场价格、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3 若其中一方违反以上两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
九、结算方式。
9.1 订货方式: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产品库存,尽量保证乙方需求,但乙方如有较大需求量,则乙方有义务和责任提前通知甲方订货。乙方预订货物须预付30%货款,否则甲方视为无效订货。
9.2 订货周期:10天
9.3 提货条件:款到发货,如预订的产品在正式订货时需结清余款70%。
9.4 付款方式:电汇、信汇或转帐方式汇入甲方帐号。
9.5 交货地点:甲方的报价为厦门交货价,甲方承担从厂商至甲方地的运费,甲方到乙方的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指定货运站或由甲方合作的货运站统一配送至乙方所在地.
9.6 甲方报价为不含税价格。
十、其他条款。
10.1 、乙方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10.2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甲、乙双方同意凡因本协议引起诉讼,仲裁地为甲方所在地。
10.4 经销期为一年,起始日期为2004年 月日,终止日期2005年月 日。
10.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德瑞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