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书
合 同 书
供货方:天津市日久汽车节能器厂(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约地点:合同签订日期: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甲已双方就乙方作为“日久”牌自发性燃油节油器在 地区销售达成共识,合同有效期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具体事宜如下: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按计划供应合格产品,产品的合法证明及有关资料,产品符合Q/12JH4576-20004标准。
2.甲方保证产品质量,并协助乙方培训安装技术人员,食宿及往来·费由乙方负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一年内由甲方负责更换。对于合同到期后不在经销本产品的经销商,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就有关遗留问题双方共同研究解决。
3.在乙方经销期间,甲方必须对乙方的其它商业信息进行保密。
4.产品销售市场价格由乙方根据当地经济情况自行设定。
5.甲方确定乙方作为地区的经销商,同意乙方在销售区域内进行销售活动。
6.对于乙方取得在 区域内经销权的经销商,可根据当地的销售情况自行设定其它的销售服务站点,所有设定的销售服务站点,都由乙方自己管理,一切业务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在区域内的经销商,在合同范Χ内为推广产品积极开发市场,必须具有办公场所、电话、安装技术人员、合法的经营手续和售后服务制度,并按照甲方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培训,从事甲方产品的推销工作。
2.乙方负责产品的安装及售出产品的售后服务,若由于技术人员安装不当给客户造成损失,由经销商负责解决。安装工具及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3.乙方应自始至终承认、尊重、并保护甲方对其所拥有产品商标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行为或方式贬低和损害甲方的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了解并及时通知甲方在产品销售区域内是否有假ð产品的出现,并配合甲方给予打击。
4、乙方作为甲方在 地区进行销售活动,不得越区销售更不能拿其他类似产品充当“日久”牌自发性节油器在该地区销售。
5.乙方必须作好产品的销售记¼(包括安装日期、产品编号、车号、车型、燃油种类、司机签字等)及填写信誉卡,月初将上月销售记¼报给甲方。如有退换的产品,经销商必须做到收回信誉卡及产品,以被与甲方退、调该产品。
6.如乙方û有能力经营本产品的情况下,双方解除经销合同后,乙方必须负责所售出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至一年终止。
三.结算方式
1.乙方定货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传真件也可以)。
2.甲方收到乙方的货款之日起, 日内将货发送到乙方所在地或由乙方自行提货费用自理。
3.甲方给予乙方的产品出厂价格为:A型ÿ套元,B型ÿ套 元,AB型ÿ套元。
四.Υ约责任
任何一方Υ约,Υ约一方按双方的产品交易的30%作为给另一方的Υ约赔偿金。如一方发现另一方有Υ约行为,发生纠纷时,解决方式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到甲方所在地法律部门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必要时公证部门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