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供货质量保证合同

  供货单λ:(简称甲方)

  进货单λ: (简称乙方)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具有《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法定企业,并应提供加盖经章的“一证一照”复印件给乙方。

  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ÿ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

  5、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提供加盖经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本身的法定资格。

  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三)、协议说明

  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由于因乙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

  2、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Υ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本协议适用于电话购货、合同购货。

  4、本协议有效期3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