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租船合同(波尔太摩)


              (波尔太摩格式)

           (1974年7月1日最新修订)



  此格式由英国航运总会文件委员会和东京航运交易所文件委员会采纳。

  经1909年2月6日、1911年3月13日、1912年3月6日、1920年6月10日、1939年3月1日、1950年1月1日和1974年7月1日修订。



                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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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      │

│                 │统一定期租船合同(各栏于1974年列 │

│                 │出)               │

│                 │代号:“1939年波尔太摩”    │

│                 ├────────────────┤

│                 │2.地点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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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船舶所有人/营业所在地      │4.承租人/营业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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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船名              │6.总登记吨/净登记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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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船级              │8.指示马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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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运输部夏季干舷高度时的总载重吨( │                │

│大约)               │10.散装/包装容积(立方英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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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永久性燃料(大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