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应用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上海新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为促进互联网相关应用服务的迅速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建设企业邮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服务内容、费用及期限
1. 根据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甲方在签定本合同后, 即表示甲方已经确认并接受该些费用,如下:
项目 单价(RMB) 数量 费用(RMB) 维护服务期限



总计
合同总金额为(大写) 元人民币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作费用,即(大写) 元人民币
2. 甲方通过票据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合同款项支付给乙方;
开户银行:农行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支行
开户名称:上海新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03-305000040007275
3. 如果在合同签定后履行过程中,甲方终止合同而构成违约行为,则对于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可以不予退回甲方,并且如果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实际损失大于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部分,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具体赔偿的标准以第一条中的费用报价为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在服务期限内有权使用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2. 、法规;
3. 、公共道德准则,以及第三方的权益;甲方并保证将乙方提供的服务用于合法目的;
4. 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的相关内容;
5. 乙方提供的服务仅限于甲方自身使用,甲方的投资公司、子公司及其它关联公司均不得使用该些服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有关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