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委托评估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 订 时 间:
签 订 地 点: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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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杭州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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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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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是否符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1]20号)中所规定的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进行评估,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评估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和浙政办发[2001]20号文件中规定的认定条件,参照《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和《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3),组织专业技术专家和注册会计师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认定材料、数据进行核实、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