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术 服 务 外 包 协 议

  甲方:合同编号:SK-GM-20040611

  乙方:杭州国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定时间:2004年6月11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外包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从事甲方现有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和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网络、工作站、服务器、办公软件等技术服务,具体参见附件《技术服务外包具体内容》;服务方式为现场技术服务。

  2、乙方为确保提供优质服务,在甲方服务点安排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服务工作,并保持必要的补充技术力量。甲方技术人员须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毕业人员,具备必备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3、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必要便利的工作环境。乙方专职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检查、维护甲方系统涉及的相关计算机设备及其资料文档。对甲方应用环境的较大调整,须由甲方人员主要参与。

  4、乙方人员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开展约定的技术服务,并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制度。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应遵守所在地法律,严格尊重甲方的隐私权,严禁对外泄密。

  5、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于ÿ月月底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计算:按500元/次计算。有关次数的定义:一次性到甲方现场服务,计算服务时间为5-8小时的,算一次;不足5小时的单独累计,超过8小时的部分也单独累计,单独累计达8小时算一次。计算服务时间正常段为周一至周五8:30-17:30;其它时段的计算服务时间按实际服务时间加倍计算。

  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除协议所附内容外的额外服务,按ÿ计算服务时间ÿ小时100元计算。

  6、甲方优先考虑从乙方购置、维修计算机耗材、配件、其他软硬件等,乙方承诺提供优质服务和合理价格;发生费用可以单独支付。

  7、甲、乙双方协议服务期限:自2004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止;服务期满后双方可进一步续约。

  8、甲、乙双方均有权单方面中止或暂停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费用计算从上次支付计算日起到本次乙方实际停止服务日止。

  9、本协议δ尽事宜,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技术服务外包具体内容》。

  甲方: 乙方:杭州国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308号

  开户行:开户行:工行杭州市高新支行

  帐号:帐号:12020262099000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