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瓶联合经营合同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料瓶回收和供应工作,支援四化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联合经营单位                          
  _____________物资回收公司(料瓶商店)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以下称(乙方)
      
  第二条 联合经营企业名称                         
  市物资回收公司___________料瓶联合经营店 
                 
  第三条 组织领导                             
  甲方出三名,乙方出十名(各街道办事处出二名) 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付主任若干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督。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料瓶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行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第五条 经营范围 
  1.旧料瓶、碎玻璃。             
  2.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3.有权经营________________地区的购销业务。  
  4.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旧料瓶的经营业务。
  5.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第六条 价格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