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案发后将款息还清可从轻处理吗?

【标签】恶意透支|信用卡

更新时间:2021-04-03

  核心提示:恶意透支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如果再发现恶意透支之后,马上偿还款项,并支付利息。这样能否可以予以从轻处理,免于刑事处罚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如果能在案发后及时偿还恶意透支的款息,弥补银行损失,该情节会在量刑中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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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就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并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情形: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