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敲诈诈骗挪用公款入刑门槛提高

【标签】敲诈勒索罪|诈骗罪

更新时间:2019-09-10

  核心提示:河南高院对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挪用公款罪的入刑起点进行调整,具体是怎样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挪用公款罪是实践中比较常见,但也非常复杂、存在较多争议的罪名。

  按照老标准,敲诈勒索罪的最低认定标准是2000元,诈骗罪的最低认定标准是3000元,挪用公款罪的最低认定标准是5000元。

  现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3000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是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是40万元。

  诈骗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5000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是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是50万元。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入刑起点是1万元;“情节严重”的起点是10万元以上。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超过3个月未还的,“数额较大“起点是3万元,“数额巨大”的起点上20万元。

  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要了解更多与刑事辩护相关的法律经验,请点击: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