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如何办理台湾通行证
【标签】行政
更新时间:2020-03-16
核心提示: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申请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签注应该如何办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办理条件
(一)深圳常住户籍居民。
(二)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补发证件:
1、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
2、证件内页用完。
3、证件遗失、损毁
二、办理机构: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三、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加具主管单位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申请表照片加盖单位骑缝章),申请人浅蓝色底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33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二)首次申请、换发、补发赴台证件或所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的,须提交经省厅照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照片回执(新办证件的相片要与该回执一致)。
(三)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如申请人尚未取得我市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凭我市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回执(回执上须贴相片并加盖派出所公章)申请。
(四)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该通行证原件,通行证有效期须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1个月以上。
(五)申请换发、补发证件,还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本人证件损毁说明书。
2、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情况说明。
(六)其他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四、费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加注每项次20元一次;签注每项次20元。
要了解更多行政管理相关法律经验,请点击:行政管理
热门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关经验
-
06-06 1
-
05-11 0
-
08-31 2
-
04-02 2
-
06-21 1
-
10-14 0
-
05-02 1
-
04-24 2
-
10-02 0
-
03-1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