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低保多少钱?

【标签】行政|上海低保

更新时间:2019-12-09

  核心提示:上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70元调整为640元,提高12.28%;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30元调整为500元,提高16.28%。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上海低保多少钱?

  从2013年4月1日起,上海提高多个“民生标准”: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从之前的的1450元调整为16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2.5元调整为14元;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则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640元和500元。

  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基本生活成本、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城市化建设等因素,从2013年4月1日起,上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70元调整为640元,提高12.28%;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30元调整为500元,提高16.28%。

  此外,按照国家医改要求,上海从2013年4月1日起,将“城保”统筹基金、“镇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28万元提高到34万元,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城保”、“镇保”医保基金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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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低保申请条件: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0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必须满一年以上。

  3、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扶养关系。

  申请低保程序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送交户籍地的居民(社区)委员会,并出具其户口簿,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还应递交其居住地的居民(社区)委员会开具的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证明。居民(社区)委员会调查核实后,应张榜公布,进行民主评议和征求群众意见,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须在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