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多少?

【标签】补贴|残疾人

更新时间:2020-12-12

  核心提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自治区财政投入超亿元,直接惠及30多万重度残疾人,标准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60元执行。具体有关内容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介绍。

  广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是多少?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残联将开展六大行动,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民生改善。

  这六大行动分别是“保障惠残”行动、“就业助残”行动、“康复帮残”行动、、“文体强残”行动、“残疾之家暖残”行动。将重点实施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和“阳光家园计划”两大2014年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对全区33万多名重度残疾人每年每人补贴360元护理费,为2.3万名贫困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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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2014年7月1日起,处于就业年龄段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享受该补贴。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年龄将从0到9岁扩充到0到15岁。

  青岛市于2014年建立就业年龄段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即根据残疾人的个人生活自理能力评定情况,对具有本市户籍,且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 16-54周岁)的持证一级智力、精神、肢体和视力残疾人和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持证二级智力、精神、肢体和视力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也就是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将每年多领1200元的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