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特困人员供养?
【标签】特困人员供养|社会救助
更新时间:2021-03-25
核心提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了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等人员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符合条件的人员怎么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提供特困人员供养的条件: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二、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
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3、提供疾病治疗;
4、办理丧葬事宜。
三、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程序:
1、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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