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违免罚的条件
【标签】交通违法|首违免罚
更新时间:2019-05-01
核心提示:从2015年起在深圳首次交通违法,只要同时具备六个条件就可以申请“首违免罚”,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扣分,交警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处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申请“首违免罚”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首违免罚六个条件:
1、2015年1月1日以后,在深圳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2、深圳市注册的机动车的所有人。
3、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
4、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5、该违法行为仅被处以罚款处罚,且数额在五百元(含)以下。
6、机动车注册或者变更登记后已满二十四个月。
法律快车更多法律经验提醒您办理“首违免罚”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1.深圳市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要携带注册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不是机动车所有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办理该业务的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携带注册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持单位委托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首违免罚”的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需要申请“首违免罚”违法记录所对应执法单位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出“首违免罚”的申请,填写《“首违免罚”申请表》。15个工作日相关处罚就可转变为警告。
再享“免单”需再守纪两年
“首违免罚”的申请条件中没有涉及扣分事项,只是对罚款金额明确做了规定,即仅被处理罚款处罚且数额在500元以下的即可,扣分、不扣分的违法行为都可以申请。一般包括违停、冲红灯、压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轻微违法行为。
免单的福利只能享受一次,除非是从今年起2年内没有违章,还可以申请又一次的免单。此次“首违免罚”,交警部门还是在系统中给予了“警告”处罚的记录,下次违法还是要罚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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