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北京户籍人员怎么办理出入境证件?
【标签】出入境
更新时间:2021-01-26
核心提示:在北京工作生活但是不具有北京市户籍的人员如果想要办理出入境证件,应该怎么办理呢?办理程序怎么样?法律快车法律经验小编告诉您,非北京户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首先应该要在网上预约申请,网上预约后,到出入境接待大厅进行现场申请。
一、非北京市户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的程序:
1、在线预申请
(1)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出入境办事大厅;
(2)选择本人身份;
(3)选择办理出入境业务的种类;
(4)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关系人信息和申请信息;
(5)提交申请并获取查询密码;
(6)预申请完成后,可在48小时后登陆服务网站输入查询密码、手机号、身份证号查询初审结果;
(7)初审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线预约现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地点和时间,生成预受理号码并可在线打印申请表格(对于没有打印条件的申请人,可凭预受理号码到预约办证地点打印)。
注意事项:
(1)初审结果30日有效,申请人通过初审的,请及时进行预约,并于预约时间到达选定的出入境接待大厅完成现场申请。
(2)申请人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先根据初审结果自行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可重新在网上提交申请。再次申请不通过的,可在线打印《出入境证件网上预申请复核申请表》并由本人持该表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总队申请现场复核。
复核办理时限:三个工作日(自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三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自行查询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核结果,复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须回户籍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2、填写并打印申请表
依据前往国家和地区的不同事由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申请表可从接待大厅咨询台领取、可使用接待大厅自助填表机填写或者从网页下载相关表格填写),手工填写表格时须使用黑色墨水笔,表格须填写完整,并将自备的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注:为节约您的办证时间,请尽量使用在线打印申请表功能。
3、拍摄照片
申请人本人持预受理号码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接待大厅照相室现场免费拍摄制作证件专用照片(提示:关于照相的具体要求详见各出入境接待大厅张贴的《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领取照相条形码。
4、递交申请及交费
本人持预受理号码、照相条形码和申请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在预约时间到指定受理窗口递交申请,并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相关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于递交申请后当日在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交费(如需邮递证件,请持回执单到接待大厅速递柜台办理手续)。
5、取证
申请人按预约取证日期,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前往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受托人还须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登记后领取。
领取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更正。
二、非北京市户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需要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申请人近期正面(六个月内)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或灰色背景);
4、非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及其配偶、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的配偶、非本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人员、非本市户籍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须提供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者《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及其配偶、子女(未满16周岁)须提供就读高等院校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研究生院、研究生部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在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本市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及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还须提供双方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除上述材料外,根据申请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类型不同,申请人还须提供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各类出入境证件办理须知)。
注:1、各类出入境业务的申请表格均需要粘贴照片。
2、各类出入境业务均需要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的纸张统一为A4纸。
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须先到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进行预申请(应邀赴台除外),预申请通过初审后在网上预约现场办理时间及地点并获取预受理号码。本人持网上预受理号码、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于预约时间到达指定受理大厅指定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热门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关经验
-
11-22 0
-
06-02 0
-
03-29 1
-
12-14 0
-
01-31 1
-
11-05 0
-
09-11 1
-
03-18 1
-
04-23 0
-
05-2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