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防卫造成对方死亡无罪合理吗?

【标签】正当防卫

更新时间:2021-02-10

  核心提示:根据之前的新闻报道,妻子遭调戏,丈夫刺死施暴者,。一般来说,正当防卫是我们每个人面对不法侵害人都会产生的一种自我防卫措施,但是,当防卫措施过大造成对方死亡的,还能认定为正当防而不是防卫过当?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由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社会及公民的危害性非常严重,因此,防卫人因防卫行为至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属于特殊防卫,即使造成重大损害的,仍为正当防卫而不属于防卫过当,应受法律的保护而不负刑事责任。

  因为制止这些犯罪的难度非常大,同时这也是为了使广大公民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法条规定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由法条可以看出,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

  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

  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