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个人缴费最新标准
【标签】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更新时间:2019-01-23
核心提示:根据规定,公民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以自己缴纳社保、医保。根据重庆2017年居民医保缴费最新标准规定,重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又将要上涨了,个人缴费最高350元,比2016年高70元。具体缴纳标准规定,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根据重庆市对外公布的最新消息,2017年重庆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出:一档每人每年140元,二档每人每年350元。2017年具体标准安排如下:
重庆市城乡居民
1档的,每人每年140元;
2档的,每人每年350元。
这个标准适用于在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参保人。2017年7月至9月参保缴费的,一、二档每人每年还将加收财政补助标准。
相比于2016年,重庆市医保均有所上涨,1档的比去年上涨30元,2档的比去年上涨70元。
在重庆就读的高校大学生
1档的,每人每年110元;较今年上涨30元
2档的,每人每年280元。较今年上涨80元
这个标准适用于在重庆就读的高校大学生参加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相比于2016年,这个标准也有所上涨,在1档的比2016年同样多了30元,但2档的比今年多了80元。
二、2017年医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缴费时间:2016年9月至12月。但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2017年9月30日前参保缴费。
大学生缴费时间:2016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
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缴费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三、参保缴费后可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
2017年3月1日后缴费,90日后享受医保待遇。
在2016年9月至12月期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
在2017年1月、2月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缴清费用的次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在2017年3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需等待90日后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2017年12月31日。
在2016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参保缴费的大学生,享受待遇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新生儿独立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其出生之日-2017年12月31日。
新生儿未独立参保缴费的,可从其出生之日起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热门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关经验
-
04-14 0
-
12-05 0
-
06-15 1
-
02-03 2
-
06-30 0
-
11-05 1
-
08-09 0
-
11-06 1
-
02-03 0
-
06-1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