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动滑板车、平衡车上路将罚款

【标签】交通|罚款

更新时间:2020-12-20

  核心提示:近年来,迫于交通的压力以及公众对出行便利的期待,五花八门的代步工具相继问世,现在当数最红的无疑就是电动独轮车等平衡车。但是,、平衡车上路的规定,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这个规定的具体方面。

  一、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代步工具不符合我国机动车安全标准

,现在民众使用的包括独轮体感车、两轮平衡车在内的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等代步工具,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

  二、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代步工具不属于非机动车。

  三、“电动平衡车”不得上路行驶,应属于滑行工具。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电动平衡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路行驶。

  那么,不管是平衡车,还是电动滑板车。在实际上都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肯定属于滑行工具。但是按照明文规定滑行工具不能上路行驶,只能在那种封闭的小区或者不对外公开的场所使用。

  四、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上路将被罚款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将按上限处罚款50元;而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一律处罚款20元。

  格外提醒地是,虽然现在对于电动滑板车、平衡车上路的处罚措施才刚开始实行,但是,要深刻认识地是,这种“代步工具”虽然速度很快,但危险在没有刹车,十分容易撞到行人。

  而且,如果在机动车道行驶,非常容易跟机动车发生碰擦。

  此外,在夜间,一些电动滑板车本身没有很明显的反光标记,在灯光不好的地方,很容易导致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