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2013提高养老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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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4-21

  2013年山西晋中市继续提高养老金标准:

  从2013年1月1日起,晋中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在目前国家确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提高10元。此次提标资金,左权、和顺、昔阳、榆社四县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其他县(市、区)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各负担50%。

  同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10%的标准继续提高。

  养老金的再次提标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对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关心。晋中市要切实做好经办服务管理工作,确保调整提高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相关知识延伸——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 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决定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2012年12月17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2013年1月9日,,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