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转出手续
【标签】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20-07-05
核心提示:在中山市,因工作变动和户籍迁出中山市的等情况,可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转出。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中山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转出手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转出:
①因工作变动跨地区就业的;
②户籍迁出中山市的(移居国外、港澳、台湾的除外);
③返回户籍所在地的;
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我市累计参保年限不足10年的;
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我市累计参保年限10年以上但最后参保地不在我市的。
所需资料:
①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离职证明或户籍迁出证明。
办理流程:
①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我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中山市参保缴费凭证》;
②参保人携《中山市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注意事项:
属广东省内转移的参保人,且于1998年6月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需先到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科办理养老保险建账手续后,再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出手续。
知识延伸:什么是基本养老金
在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 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1991年,: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1997年,: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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